当前位置:首页 > 刑辩事务 > 家属须知

CRIMINAL DEFENSE

刑辩事务

为什么会被刑事拘留?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,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:

1、正在预备犯罪、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。

2、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。

3、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。

4、犯罪后企图自杀、逃跑或者在逃的。

5、有毁灭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。

6、不讲真实姓名、住址,身份不明的。

7、有流窜作案、多次作案、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。

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,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:

1、犯罪后企图自杀、逃跑或者在逃的;

2、有毁灭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。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,由公安机关执行。


版权所有@ 北京市仁杰律师事务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