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时候申请取保候审好?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,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可以取保候审:
(一)可能判处管制、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;
(二)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(三)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,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(四)羁押期限届满,案件尚未办结,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。
因此,在被羁押期间,符合上述条件的,均可以申请取保候审。在刑事案件中,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,一般认为在被刑事拘留后应尽早申请取保候审,越早越好。一旦错过最佳时期,取保候审可能性会降低。当然,只要符合条件,无论是在批捕后、审查起诉期间、审批期间,均可以申请取保候审。